曾启健


曾启健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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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852) 5332 3286
电邮:clinton.tsang@kyclaw.com

语言

  • 英语
  • 粤语

学历

  • 英国伦敦国王学院法律学士

执业资格

  • 香港
  • 英格兰及威尔士(英国)

简历

曾律师专注于复杂的商业诉讼。曾律师在不同的执业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包括股东争议、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的资产追踪和申索的破产诉讼、监管调查及劳资争议。

曾律师经常向清盘人及受托人提供有关清盘及破产事宜的法律意见。曾律师被《亚太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Asia Pacific)评为破产重组类别的 “下一代律师” (“next generation lawyer”)。

曾律师亦经常就监管事宜向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意见。曾律师是Sweet & Maxwell出版的《Securities and Futures Ordinance (Cap. 571): Commentary and Annotations》的撰稿人之一。

在加入本所之前,曾律师于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执业约十年。

近期参与项目及专业经历

  • 代表一家银行就可换股债券的拖欠申请委任临时清盘人及资产冻结强制令,并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清盘人向前董事就违反信托义务、挪用资产及知情接受信托财产提出申索。
  • 就委任接管人接管债务人公司的押记资产及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的追讨程序向一家银行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投资基金就法庭指定的接管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分销银行就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商业罪案调查科有关雷曼迷你债券的调查提供法律服务。
  • 就不当销售及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提问向银行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一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的附属公司就供应商的次品引致的损失提出申索及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一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就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的申索抗辩,并提供法律意见。该申索关于行使可换股债券权的过失,涉及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
  • 代表一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的主要营运附属公司就前雇员提出有关违反口头承诺予百分之十公司股份的申索抗辩。
  • 就香港商品交易所结业的影响及监管调查向其前董事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一家中国内地主要电信公司就违反合约的申索作抗辩。
  • 代表一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就清盘人展开有关不公平优惠的多个诉讼抗辩及提供法律服务,并就有关申索达成和解。
  • 代表一家中国内地公司就执行美国裁判作抗辩。该案子指控公司违反知识产权法,涉及金额超过1亿美元,法院并颁布资产冻结强制令及交付令。